对于新成立公司网站建设策划我们严格遵守以下流程策划:
1提供"解决方案和报价"
回答客户的咨询,对客户的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双方以面谈、电话或Email等方式,对客户在网站建设方面的需求作进一步的了解,并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客户的需求拟定网站策划书、设计网站整体风格方案和网站制作报价。
2确定合作意向
双方以面谈、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针对项目内容和具体需求进行协商,产生合同主体及细节。 双方认可后,签署"网站建设合同"。合同附件中包含"网站制作需求书"。 客户支付预付款并网站所需文字资料(电子稿)与图片素材。
3项目实施
我方按照"网站制作需求书"和初步设计方案对网站的整体风格及布局作进一步设计,并出具设计稿。 客户审核并确认设计稿后,我方制作首页及内容页的模板文件。 客户审核并确认模板后,我方开始整体网站制作。
4客户验收
所有网站文件统一上传到我方测试用服务器上,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浏览验收;验收项目包括链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页面是否真实还原设计稿、浏览器的兼容性、文字内容的正确性(以客户提供的电子文档为依据)、功能模块的有效性等; 验收合格,由客户签发"网站建设验收确认书"。
公司设立的知识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的创办人为使公司成立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公司的设立是一个跨越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领域,融合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具有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效果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创设,无论是从设立条件还是从设立程序来说,都较其他类型公司的设立更为复杂。
从公司设立的概念可以看出,公司设立的主体为发起人,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使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正由于公司设立的目的在于取得主体资格,使公司成立,因此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履行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即公司设立必须同时符合制定法所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否则任何公司均不得成立。
欲正确理解公司设立的概念和特征,还必须分辨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的成立这两个法律概念的不同。公司成立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是公司取得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公司设立发生在营业执照颁发之前,公司成立则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实际上,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联系是: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后果。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二者与公司登记的关系不同。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4、效力不同。即使公司设立行为已经完成,但公司在被依法核准登记之前,属于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仍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于公司承受;但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则公司设立行为的后果只能根据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
而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只有在成立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营销性的网站决不能马马虎虎,草率行事,随便准备点资料,找一些象征性的图片,一揽子塞给专业公司,过个不长时间网站就OK了,这是绝对的错误!也许您得知同行企业已纷纷建网,并取得了一定的收效;也许您是被网络公司业务员再三的劝告,才准备投资建立网站,提醒您注意,必须在一开始就明确:您能够利用网站做什么?通过网站,您能够为访问者或顾客提供什么,或者说你给消费者带来了什么利益?然后在问问自己能够从中获得什么利益?
这里,提醒您注意的一点是,文字资料最好找专人负责整理,最好是熟悉市场营销并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的人,他们能够站在企业、市场和消费者的多角度考虑文字的组织方式。我的工作体会是企业在提供资料时常常是基于企业宣传手册、彩页、各种报告、技术资料,我想说的是,这些资料往往技术性太强或一味地站在企业角度:我有多么悠久的历史、技术先进、荣誉称号,但缺乏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当然,这些都是很好的资料,但建议您最好找专人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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