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主办的供求信息服务型,以中国农业信息网为代表,包括各级政府组织的涉农网站。其次是各种经济实体办的商务服务型。主要从事与农产品产、供、销等环节相关的企业商务电子化服务,主体客户为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多数以信息发布为主,只有少数能在网上真正实现联合供应销售。传统商务模式已经不能胜任现时条件下的贸易环境,电子商务将是未来商业发展的新方向。
发展农产品市场B2C电子商务的条件:
一、建立系统化、专业化、低成本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
农产品的保存期较其他商品短,一部分消费者希望购买可以贮藏、保鲜的绿色食品,同时农产品消费特点是每次购买的量少、购买频率高、交易金额小。所以必须有一个反应快速、功能强大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
二、完善农产品B2C电子商务的制度。
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且电子商务是一种自由、开发的交易模式,与传统的商业活动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如何让保障网络广告的真实性、规范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制约农产品市场B2C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广泛应用 订货管理子系统 。
农产品流通企业对于客户的订货要求必须给予及时处理,根据订货量安排生产,按期如数向客户交货。订货管理子系统为企业与客户之间接受、传递、处理订单服务。订货管理子系统是面向于整个订货周期的系统,即企业从发出订单到收到货物的期间。在这一期间内,要相继完成四项重要活动:订单传递、订单处理、订货准备、订货运输。其中实物流动由前向后,信息流动由后向前。订货周期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缩短了时间,都可以为其它环节争取时间或者缩短订货周期,从而保证了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因为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评价企业对客户需求的反应灵敏程度,是通过分析企业的订货周期的长短和稳定性来实现的。
四、建立日常统计模式库的运行机制。
农产品项目主管可从中随时得到各种统计报表、模式库、包括各种行销模块,如广告预算模块、新产品规划模块、媒体选择模块、定价模块等,主要为高级管理人员在面临非结构化问题时提供一种模型参考。
农产品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的意义:
1.农业国际化呼唤新的农产品贸易模式。
加入 WTO,在一定的程度上开放了我国农产品市场,但也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根据欧盟和部分国家的电子商务报告,发达国家的芬兰、瑞典、丹麦等国,企业网上采购的比例已经达到 60%以上;发展中国家的新加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也达到 40%以上。中国农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模式进行深化改革,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贸易平台,以适应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要求。
2.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全国、省、市、县、乡(镇)各级进行设置,形成一个遍及全国的农业网络系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农民可以持续地从新技术、新成果中获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进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有利于形成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农民可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还可以根据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进行合理生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使农业生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效地实现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和产品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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