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遗产之济宁城区大运河
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即将在我市举办,方方面面都沉浸在喜迎节日的气氛中。文化遗产工作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济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太昊、少昊、伏羲、轩辕黄帝和孔、孟、颜、曾、子思五大圣人的故乡,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境内文物古迹众多,孔府、孔庙、孔林是世界文化遗产,颜庙、孟府、孟庙、孟林、尼山孔庙、曾庙及大运河沿线重要遗产点已被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拥有曲阜、邹城两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全市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95处、市级168处,各类文化遗存7000余处,馆藏文物46万余件 (含孔府档案30万件),其中珍贵文物近8000件 (套);现存汉碑39块、汉画像石1000余块,有 “中国汉碑半济宁”、 “汉画像石之乡”之美誉。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始终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大市的优势,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政策保障的文化遗产工作新格局,全市文化遗产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广泛凝聚文物工作新合力
我市不断深化改革,广泛凝聚文物工作新合力,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以落实“五纳入”要求为总抓手,把文物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制定了文物保护管理专业规划,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文物库房、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特殊要求,突出城市文脉传承,体现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的文化特色;在编制财政预算时,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不断增加;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时,注重理顺工作关系,健全文保机构,合理配置人员,保留副县级行政建制的市文物局,新增编制成立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办公室。市县两级政府都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文物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二是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文物管理委员会,统筹规划文博基础设施建设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指导有关单位实施保护和利用。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公安、水利、旅游、宗教、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近几年市政府先后组织文物、公安、工商、海关、住建、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联合行动30多次,规范了文物市场秩序,有效保证了文物安全。三是社会积极参与。利用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庆活动,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济宁文博网站的平台优势,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文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文保单位的保护,利用民间和社会资本对曾庙、孟林等30多个项目进行了维修。四是政策强力保障。在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市政府出台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近现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以及近现代文物保护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夯实基础,长远规划,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
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力度。近年来全市先后完成了孔府西路古建筑维修工程,孔庙寝殿、颜庙复圣殿落架大修工程,孟府、孟庙维修工程,汶上文庙、南旺龙王庙古建筑群、微山仲子庙、太白楼、崇觉寺、大雄宝殿、声远楼等40余处古建筑维修工程,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
加快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全市文化遗产事业的 “十二五”保护规划,编制了济宁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工程项目经费概算,上报 “十二五”文物保护项目总数168个,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申遗、曲阜片区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修复、文物征集等项目。崇觉寺铁塔、济宁东大寺、萧王庄汉墓群保护规划已获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准。
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工程。充分借鉴外地大遗址保护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遗址保护项目。在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化遗产保护 “十二五”规划》中, “曲阜片区”被纳入国家 “十二五”大遗址保护 “五片四线一圈”战略格局,成为国家战略 “五片”之一,也是山东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的核心工程、龙头工程, “十二五”期间将列入大遗址名单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完成100%,保护工程、展示工程、公共服务工程启动50%,努力将大遗址 “曲阜片区”建成文化遗产保护的 “示范区”。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一批23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中,汶上南旺枢纽考古遗址公园、曲阜鲁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榜上有名,目前两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已顺利启动,并加快推进。
完成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采集工作。加强珍贵文物数字化建设,共采集珍贵文物数据4772条(9012件),拍摄数码照片59457张。其中一级文物数据390条,二级文物数据911条 (2709件),三级文物数据3471条 (5913件)。市文物局自主研发的文物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市安装启用,实现了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共享和动态管理。
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配合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先后完成了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西气东输、济徐高速等项目的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覆压文物点的考古发掘。勘探3000余亩,发掘面积4000余平方米。启动了济宁运河总督衙门遗址前期发掘,将总督衙门遗址列入大运河申遗 “后续列入项目”名单。
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文物保护提供法规和政策依据,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积极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在组织专家充分调研、评审的基础上,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各县市区申报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45处。
考古发现和文物征集有重大收获。配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科研单位实施的《空间信息技术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应用研究》研究课题,对南旺枢纽工程和龙王庙遗址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并在工地现场启动了公众考古学实践活动,这是国内第一次在田野考古发掘现场由考古工作者策划、组织、开展的大规模公众考古学实践活动,填补了国内公众考古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空白,南旺枢纽及龙王庙古建筑遗址考古发掘入围200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审项目名单,这是我市考古发掘首次入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金乡光善寺塔出土了22件唐代国家一级文物,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加强社会流散文物征集,不断丰富博物馆馆藏,三年来全市共征集文物27335件 (套),一批较为珍贵文物和民俗文物得以收藏,为国家积累文化资源。
加强领导,措施得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全面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将大运河作为济宁的一张亮丽名片精心维护,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加强领导。2007年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运河济宁段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将大运河济宁段保护和申遗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就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导,真正使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由部门工作提升为政府行为。二是加大投入。城区环境整治和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初见成效,将城区运河划定为古运河文化核心景区,加大整治力度,已投资1.4亿元用于大运河两岸的环境整治和运河片区保护,拆除了电子大厦等一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古运河岸边的太白楼路进行升级改造,彰显运河文化特色。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系列维修工程。先后投入资金近1500万元,对运河沿线反映运河文化的崇觉寺大雄宝殿、南旺分水龙王庙古建筑群、太白楼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保护。四是深入调研,为保护和申遗提供政策依据与行为规范。在对大运河济宁段全面调查、勘察测绘、遗产登录、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大运河济宁段保护规划。2009年12月底,市政府公布了 《大运河 (济宁段)遗产保护和申遗规划》,成为8省市沿运河35个地市中首个公布 《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城市,标志着全市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五是落实大运河 (济宁段)保护和申遗规划。经专家推荐,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评审,小汶河、金口坝、东大寺等41处遗产点被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并加强环境整治。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文物普查成绩显著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家一项历时5年的重大文化工程。我市紧紧抓住机遇,将文物普查作为一项文化遗产工作的培训工程与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工程。精心编制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就资金落实、普查质量等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文物普查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共组成15支普查队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全面普查。2010年6月提前半年完成12个县域单元的田野调查任务,覆盖率100%;在普查内容上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乡土建筑、城市老字号、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农业遗产等新型文物资源实施调查和登录,全市共普查乡镇 (街道)152个、村庄 (居委会)6511个,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近7000处,覆盖率达100%,新发现文物点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完成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并通过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数据汇总管理系统验收,市文物局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普查队被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突出贡献集体奖”,文物普查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构筑文化遗产安全新防线
一是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对文物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组织检查考核组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了文物安全全覆盖立体式的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制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活动。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0余起,收缴文物600余件,抓捕文物犯罪分子40余人。三是与部门协作建立文物安全联动机制。近年来,公安、文物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30多次,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遗产地实施重点保护,并探索开展重要文化遗产地的警卫阵地建设,实现文物保护和警卫工作的双赢。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范措施。近年来全市对安防技防升级改造的投入近1000万元,文物保护安全条件得到改善;加强重点文物巡查,建立文物安全 “四个一”巡查制度,建立预防防范机制。五是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宣传 《文物保护法》和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法制观念,并在全省率先举办《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培训班,使法规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贴近生活,服务大众,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博物馆、纪念馆是大众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欣赏艺术、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公民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博物馆传承人类文明记忆和承担着记录过去、反映现代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使命。目前,市博物馆、邹城博物馆、兖州博物馆晋升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已有9家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共举办基本陈列30余个,近几年举办临时展览110余个,接待海内外参观者近1000万人次。免费开放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博物馆的知识殿堂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体验,加快了博物馆融入社会的步伐,其文化辐射力和社会关注度得到空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增强。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承担文化传承新使命
整理出版文物保护成果。近年来,由市文物局精心组织和编辑的 《济宁文物古迹》、《济宁文物珍品》、《山东省济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济宁市博物馆馆藏刻石精粹》等书相继出版,反响强烈。《济宁文物古迹》涵盖了济宁市282处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风貌和保护利用现状,充分展示了我市得天独厚的不可移动文物古迹资源,《济宁文物珍品》全面展示了全市馆藏379件一级文物,成为“宣传济宁、推介济宁”的靓丽名片。《山东省济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详细介绍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中有代表性的336项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积极探索开发系列文化产品。2009年,市文物局报请山东省文物局批准,济宁市文物店成立并运营,为文物收藏爱好者提供了正规的交流平台。曲阜文物局开发的儒家文化典集系列书籍、曲阜特色系列工艺品已经走进大众视野;济宁市博物馆开发的青花缠枝瓜花玉壶春瓶、青瓷荷叶盖罐复仿制品已成为济宁市委、市政府对外交流的专用文化礼品。依托文物资源保护和利用,为全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文物无语传千古,太平盛世唱新曲。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济宁,将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迈上科学发展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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